第二十九章 黯裔魔神-《荣光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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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就是经过训练的民兵那个级别的;黑铁差不多要堪比步兵的实力,也就是一般的精英怪物的程度;但到了白银就属于超凡之力,拥有各种可怕的奇异力量,或是百毒不侵、或是飞天遁地、要么就是移山填海,唐锐逸估计了一下,自己的实力差不多也就是白银中游差不多。
而黄金级别完全是白银的加强版,拥有媲美统帅的实力;而大师和宗师则完全是传说中的生物了,就算是那些张嘴闭嘴一口一个凡人的神话生物遇到了大师级别的存在也不会出言不逊的,到了那个时候真可谓是门庭若市、威可敌国了。
但就是如此强大的存在在当年的惊天大战中也不知道陨落了多少……
那时候,在凡间的每一个角落,黯裔魔神都是最恐怖的梦魇,作为降临人间的神,几乎是无可匹敌的存在。
黯裔魔神的强大还来自于其特殊的能力,黯裔,黯裔,他的能力就是将死在他手在的生物源源不断地转换成“黯仆”大军。“黯仆”是不知恐惧和疲倦的战斗机器,不仅面目狰狞令人不寒而栗,更能不断自我繁衍生殖。
如果仅仅是一对一的话,它们的实力差不多只有黑铁级别,甚至还有所不如,一些经过严苛训练的士兵联合起来也能应对,但“黯仆”的可怕之处在于数量。
因为不需要进食、物廉价美改造而来,因此“兵源”无穷无尽,可以是天文数字!
韦伯好象太久没跟人接触,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开口:“但最终主人的无敌还是引起了众怒,不久无数种族集结成了远征军企图讨伐主人!”
唐锐逸忽然问道:“妖精族不是说黯裔魔神是被它们封印的吗?”
韦伯不无得意地说:“你不知道,当年的妖精族的三大宗师可一直是反抗的主力啊,那个时候人类和矮人不过是一群茹毛饮血的野蛮人,就连精灵也不过才刚刚初露头角罢了。”
唐锐逸一阵无语,虽然不知道战役的具体时间,但起码也要在几万年前了吧,难以想象那时候的异界有多么混乱,现在几近灭族的妖精一族当年居然有那么强的实力,哎,不知道多少种族的灭亡才造就了如此和平盛世。
在被后世称为“终末”的战争中,黯裔魔神以无可匹敌的姿态率领黯仆摧毁一个又一个精锐军团,蛮人族的爆熊骑士冲锋起来连雪山都可以撞塌,但在无穷无尽的黯仆大军面前也只能不甘地力竭而亡;巨人一族人丁稀少,但个个铜头铁骨刀枪不入,然而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空间凝固弹的真空中慢慢窒息而死;妖精族的奥术法术举世闻名,却在千里之外被一颗对地激光导弹炸成粉末。
面对如此强悍的敌人,各族自然拼劲全力。
不同高贵的天神族,黯裔魔神身材高大,手提神器权杖身披重甲,颇有王者霸气,犄角状的头盔则让人联想起传说中的恶魔,更添威慑力。
虽然片方令其角色保持神秘,但已曝光的物料已令人印象深刻。
黯裔魔神与远古种族的上古大战气势磅礴,潮水般的大军极致震撼;与各族宗师的对峙也是火花四射,对于所有魔法攻击都视若无物,挥手之间就制造天崩地裂给群各族带来大麻烦。
而他手中的碎神权杖更是魔神族最高科技的结晶,是神器中最强大的一类,几乎无所不能,破开空间、毁灭地域,无所不能!
在终末之战中,黯裔魔神被封印,权杖也被拆分成杖头、杖身、杖芯三个部分,分别交给巨人、妖精和蛮族人保管。
但正所谓“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漫漫岁月中三大种族逐渐落寞,除了蛮族人还在苟延残喘外,其余两族几乎到了灭族的边缘。
而此次黯裔魔神如果破除封印的话,首要目标就是夺回权杖。
权杖之所以对黯裔魔神如此重要,是因为只有借助权杖的能源才能够返回深渊。
仔细想象一下,一个人连续几万年被关在一个地方,终日无法移动,被释放后的第一件事情恐怕就是回家去看看吧,相比思念之情估计连复仇也只能放在第二位,这点倒是和唐锐逸迫切想要回到地球的心情是一样的。
“那最后黯裔魔神是怎么失败的?”唐锐逸皱着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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